新聞轉寄

情色新聞

>

轉寄好友

將這篇內容告知好友吧..

男撿屍醉女逼口交 下體遭咬傷血腫成鐵證無罪變有罪

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   一名男子日前透過網路結識一名女子,之後2人在臉書互加為好友;1個月後女子和友人到一間夜店聚會,她也邀請男子參加,不料對方卻趁她酒醉時,將她「撿屍」性侵。一審法官原判無罪,但女子指控過程..



點閱數: 20916 次
得票率:57%
朋友的Email:
不同的E-mail請以逗點分開。最多200個字元
您的暱稱:
給朋友的留言:
廣告-色倫眼

目前在線 :15700 人 
Free Web Counters